2017年达州市引进规划类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结合我市城市规划人才队伍建设实际,拟面向全社会引进规划类高层次人才3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30周岁以下。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年龄及取得学位证书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7月31日。 
	(四)所学专业为建筑学、城乡规划(与设计)、建筑设计及其理论、风景园林学等相关专业。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 
	5. 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 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引进方式 
	采用在招聘会现场面谈考核的方式确定拟引进人选。 
	三、引进程序 
	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谈考核、体检考察、择优引进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14:30—17:30 
	报名地点: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西浦校区建筑馆(八号教学楼)  X8525、X8527   
	(二)资格审查 
	考核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出具本人员工证或院系相关证明。海外职工应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引才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面谈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现场参加面谈考核。根据面谈考核情况,按岗位需求计划1:2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考察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对于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引进。 
	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档案进一步核实,对其现实表现进行综合了解。 
	(五)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且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待取得学历学位证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发放15万元安家补助、9600元/年岗位激励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发放3万元安家补助、1200元/年岗位激励奖。 
	(二)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首次聘用按规定分别聘用到事业单位管理七级、八级岗位或专业技术十级、十二级岗位。初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单位岗位数额限制。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在我市企事业单位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四)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自愿,可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续聘或转聘我市其他事业单位;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调任党政机关。 
	五、纪律及其他 
	人才引进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州市人才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8-2376033  监督电话:0818-12380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达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